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集发展改革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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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现就公开收集发展改革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收集范围 (一)乱收费行为。 (二)乱罚款行为。 (三)乱检查行为。 (四)乱查封行为。 (五)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 (六)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 (七)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甚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二、线索反映渠道 可以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寄信件方式进行反映。 举报电话:0533—3185078 电子信箱:fgwfgk0533@zb.shandong.cn 邮寄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9号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区)340室政策法规科,邮政编码:255000。 三、有关事项 (一)线索收集范围是涉企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可以针对具体行政执法案件,也可以针对行政执法问题。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者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收集范围。 (二)提供问题线索时,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便于核实处理。 (三)鼓励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按反映人意愿对人员信息和反映内容保密,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四)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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